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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9-10-11 09:25來源:建筑業管理處 作者:1510085500:張帆瀏覽次數: 字體:【 大 中 小 】合建建管〔2019〕36號
各建筑業企業:
為落實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合辦〔2018〕19號)、《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9年合肥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合政辦〔2019〕16號)等文件精神,現將2019年度合肥市財政支持建筑業發展政策“事后獎補”項目獎勵兌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且主體稅種在本市繳納的建筑業企業。
二、申報時間
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1月11日,請各企業于將擬申報的“事后獎補”項目報送市城鄉建設局窗口(工作日09:00-17:00)。逾期未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三、申報方式和地點
1、線上流程:登錄訪問“合肥市財政局門戶網站(http://hfcz.hefei.gov.cn/)”,并點擊“合肥市產業扶持項目管理信息系統”鏈接后訪問“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由“企業登錄”入口進入,按照系統流程申報(無需縣市區、開發區審核)。
2、線下流程:各企業按要求將申報材料于2019年11月11日前上報市城鄉建設局窗口(地點:合肥市政務區辦事大廳)。
四、申報條件及材料
1、支持企業上規模發展。支持企業上規模發展。對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為10-50億元、50-100億元、100億以上的施工總承包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分別增加10億元、20億元、增長20%的,分別給予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申報材料:
(1)申請報告和申請表(詳見附件1-1);
(2)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留存);
(3)2018年度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報表;
(4)“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詳見附件2)。
2、支持企業“走出去”發展。對施工總承包企業上一年市外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10億元、30億元、50億元的,分別給予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每上一個臺階(超過50億元以上的,每20億元獎補50萬元為一個臺階)獎補一次。
對專業承包企業上一年市外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億元、10億元的,分別給予50萬元、80萬元一次性獎補。每上一個臺階(超過10億元以上的,每5億元獎勵50萬元為一個臺階)獎補一次。
對建筑業企業上一年境外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000萬美元、1億美元的,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補。每上一個臺階(超過1億美元以上的,每1億美元獎補50萬元為一個臺階)獎勵一次。
申報材料:
(1)申請報告和申報表(詳見附件1-2);
(2)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留存);
(3)2018年度企業市外或境外主營業務收入報表;
(4)“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詳見附件2)。
3、支持企業轉型升級。在規定時間內(2018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0日):
對獲得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建筑業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
獲得工程監理綜合資質的監理企業,或獲得除建筑工程外兩項住房城鄉建設部核準的壹級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業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
鼓勵企業跨區域經營,對具有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建筑業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具有工程監理綜合資質的監理企業、除建筑工程外具有兩項住房城鄉建設部核準的壹級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業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
申報材料:
(1)申請報告和申請表(詳見附件1-3);
(2)資質批準文件及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留存);
(3)“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詳見附件2)。
4、支持企業創優奪杯。在規定的時間內(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10日):
承建的工程項目獲得“魯班獎”的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補。
對企業連續兩年累計獲得兩個及以上“國家優質工程獎”、“詹天佑大獎”、三個及以上省級優質工程、“市政金杯獎”、“鋼結構金獎”、四個及以上“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分別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
申報材料:
(1)申請報告和申請表(詳見附件1-4);
(2)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留存);
(3)獎項的批復文件及相關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留存)。
(4)“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詳見附件2)。
5、支持企業科技創新。在規定的時間內(2018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0日):
對建筑業企業完成并分別被批準為1項及以上國家級工法或技術中心、或3項及以上省級工法,或獲得3項及以上發明專利的,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申報材料:
(1)申請報告和申請表(詳見附件1-5);
(2)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留存)。
(3)相關證明材料:標準正式文本,法定主管部門批準發布該標準的文件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留存);法定主管部門批準發布該工法、通過該技術中心、發明專利認定的文件(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留存)。
(4)“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詳見附件2)。
五、審核程序
企業將“事后獎補”項目申報資料提交市城鄉建設局窗口,并由窗口提出初審意見。然后由市建設局建管處具體組織委托審計、專家會審,并提出審查意見后,會同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投資促進局及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審核。審核結果在“中國·合肥”門戶網站、合肥建設網、《合肥日報》或《合肥晚報》上公示。公示內容為申報企業名稱、項目、對應條款、申報金額、審核金額等,公示期為5天。公示無異議或對異議復核后,由市城鄉建委上報市政府審批。
六、同一企業或同一項目多次獲獎的,按最高獎勵金額給予獎補,不重復計算獎補。獲獎企業在規定期限內未發生違法違規等失信行為。申報企業(或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本政策與市財政其他獎勵政策不重復享受。
附件:
1.2019年度合肥市支持建筑業發展政策“事后獎補”獎勵兌現申請表
2.“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
2019年10月9日
聯系電話:62640559、62657834
2019年“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docx
“事后獎補” 獎勵實施兌現申請表.docx